諮商服務

預約流程 

 

1

電話預約

撥打行政專線 02-29181060,由行政專員詢問主訴和基本資料,並為您安排心理師。

網路預約

連結本中心網頁點選「聯絡我們」選單之下的「線上預約」,填寫資料,行政專員將會回電進行電話初談。 

 

2

電話初談

將由行政專員詢問主訴及相關資料,提供專職心理師評估,依照需求後續安排心理師。

 

3

安排諮商

完成電話初談後,⾏政專員將於3-5個⼯作天內協助您安排⼼理師及媒合與⼼理師第⼀次實 體諮商的時間。 ⼼理師於實體現場諮商評估中,會瞭解您整體狀態、諮商主題與需求,並與您說明通訊諮商 的對您的幫助與限制,如果確實適合以通訊諮商進⾏,⼼理師會向您說明注意事項並簽署通 訊諮商同意書。若不適合,⼼理師會與您說明原因、討論後續進⾏的⽅式,或進⾏資源轉 介

 

4

通訊諮商安排

確認可安排通訊諮商後,會由⾏政專員協助您和⼼理師約定後續諮商時間,並預先進⾏通訊 軟體測試。確認可安排通訊諮商後,會由⾏政專員協助您和⼼理師約定後續諮商時間,並預先進⾏通訊 軟體測試。

 

 通訊諮商注意事項

  • 本⼈須為年滿18歲具⾏為能⼒者
  • 使⽤通訊諮商須有適合進⾏之相關軟硬體設備(會議室軟體為GOOGLEMEET、 需確保您設備上的⿆克風與⾳訊能夠正常運作),並且擁有隱密獨⽴個⼈空間、 確保過程中不受他⼈打擾
  • 通訊諮商為保障雙⽅隱私,雙⽅均須確保視訊空間保密與隱私,不得未經同意照 相、截圖、錄⾳、錄影,或使他⼈參與:如竊聽、直撥等⾏為。如有相關⾏為, 且不聽勸阻,雙⽅有權停⽌通訊⼼理諮商

 

繳費方式

  • 每次通訊⼼理諮商完畢後,⾏政⼈員會寄送該次諮商匯款⾦額與帳號⾄當事⼈信 箱。當事⼈於兩⽇內匯款⾄本所銀⾏帳⼾,並主動提供匯款時間與匯款憑證,本 所⾏政⼈員確認收到費⽤後會開⽴收據。收據會於每⽉底結算後,於下個⽉第⼀ 週寄出給當事⼈,或依其所希望的⽅式寄送。
  • 訊號不穩定收費處理:5分鐘內無法改善,將由雙⽅評估是否暫停此次的會談, 若願意持續,將依約定的會談時間收費(如:預約⼀單位收⼀單位的費⽤)︔若 因訊號不穩需中斷該次諮商,則以訊號不穩前之時間⽐例計費